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书法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市场调查;公共关系服务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企业策划;电脑动画设计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礼仪服务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除外);摄影服务;旅游信息咨询;技术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销售日用品、文具用品、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首饰、工艺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演出经纪;电影发行;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摄制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;电影发行;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